【环球新视野】吉林省调整民用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来源: 城市速递2023-03-25 08:45:14
  

关于调整民用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

吉建造〔2023〕2号


【资料图】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强制性条款的有关规定,对《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调整,涉及民用建筑计算建筑面积时,原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与本通知附件规定不符的条款同步停止执行。

附件:民用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23日

附件

民用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建筑面积应按建筑每个自然层楼(地)面处外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总建筑面积应按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应分别计算。

三、室外设计地坪以上的建筑空间,其建筑面积应计入地上建筑面积;室外设计地坪以下的建筑空间,其建筑面积应计入地下建筑面积。

四、永久性结构的建筑空间,有永久性顶盖、结构层高或斜面结构板顶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按下列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1.有围护结构、封闭围合的建筑空间,应按其外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无围护结构、以柱围合,或部分围护结构与柱共同围合不封闭的建筑空间,应按其柱或外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无围护结构、单排柱或独立柱、不封闭的建筑空间,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4.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无柱、附属在建筑外围护结构、不封闭的建筑空间,应按其围护设施外表面所围空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五、阳台建筑面积应按围护设施外表面所围空间水平投影面积的1/2算;当阳台封闭时,应按其外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六、下列空间与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1.结构层高或斜面结构板顶高度小于2.20的建筑空间;

2.无顶盖的建筑空间;

3.附属在建筑外围护结构上的构(配)件;

4.建筑出挑部分的下部空间;

5.建筑物中用作城市街巷通行的公共交通空间;

6.独立于建筑物之外的各类构筑物。

七、功能空间使用面积应按功能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八、功能单元使用面积应按功能单元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计算。

九、功能单元建筑面积应按功能单元使用面积、功能单元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功能单元内阳台面积之和计算。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关键词:

责任编辑:sdnew003

相关新闻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非商业周刊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在本网的新闻页面或BBS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3 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4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