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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直付房租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于日前正式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将于8月15日结束。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提供便捷省心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其中提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成都公积金中心)通过与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企业(简称运营企业)合作,拟推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直付房租业务。
这意味着,成都或将实现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直付房租。《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缴存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企业集中运营面向社会公开租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且运营企业已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可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直付房租服务协议》(简称《协议》)授权办理按月直付房租业务。
记者了解到,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授权成都公积金中心每月将提取金额直接划转至运营企业用于支付房租。具体而言,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或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申请签订《协议》;提取频次为每月一次;《协议》生效后,缴存人授权成都公积金中心于每月约定提取日期将提取金额自动划转至运营企业指定账户。
编辑:邓思璐 责编:董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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