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加强对我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监管,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根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7号),《湖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鄂教督〔2018〕38号)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十教督室函〔2023〕5号)文件精神,按照《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郧阳区关于开展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郧政教督〔2023〕4号)的要求,现将2022年接受区级督导评估的幼儿园名单公布如下:
十堰市郧阳区滨江新区幼儿园、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中心幼儿园、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碧水郧天幼儿园、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东方格兰维亚幼儿园、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贝贝乐幼儿园、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金星夏威夷幼儿园、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紫荆花幼儿园、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中心幼儿园、十堰市郧阳区胡家营镇中心幼儿园、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中心幼儿园、十堰市郧阳区白桑关镇中心幼儿园、十堰市郧阳区南化塘镇中心幼儿园、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中心幼儿园、十堰市郧阳区大柳乡中心幼儿园。
共计14所,特此公告。
2023年6月16日
十堰市郧阳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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