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气吃108个抄手?“大胃王比赛”涉嫌违法! 最新消息

来源: 北青网2023-07-05 07:54:27
  

“浪费可耻!”

这句话大家从小耳熟能详。


(资料图)

如今,

浪费不仅可耻,还涉嫌违法!

近日,

四川宜宾叙州区一家餐饮店

为吸引客流、赚取流量,

推出“挑战大胃王”竞赛活动,

被当地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

该餐饮店在网络上宣称

“限4个名额,欢迎挑战”,

要求参与者在规定时间内食用108个抄手,

按食用速度获得相应的奖励。

同时该店负责人进行拍摄视频

上传至短视频平台获取流量与关注,

而没吃完的抄手会被店家直接倒掉。

近年来,

“大胃王挑战赛”层出不穷。

举办此类“大胃王比赛”是否违法?

消费者因此出现健康问题如何维权?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付磊律师的专业解读!

商家举办“大胃王比赛”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规定。根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举办此类比赛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对商家采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措施。

“大胃王”的饮食,不仅会造成食品浪费,还会增加身体负担,埋下疾病的祸根。消费者参加比赛出现健康问题,可能存在的情况有两种,第一种是商家提供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第二种是消费者为赢下比赛,自己食用过多导致健康问题。

对于第一种情形,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商家应当承担对食品质量瑕疵的责任。对于第二种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消费者参加“大胃王比赛”是一种自陷风险的行为,消费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能够认知到自身食量,并知晓食用过多可能会造成健康问题,因此对于食用过多导致的健康问题难以向商家索要赔偿。

消费者和商家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去维权。(法治日报)

策划:杨新顺 宋胜男

文字: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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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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