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台海网6月2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张芯雅通讯员 厦法)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当天,厦门中院公开宣判一起贩卖大宗“K粉”案。
经查,谢某华、蔡某福、李某媛、刘某福4人均系龙岩长汀人。李某媛曾因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于2016年被判刑,2020年8月刑满释放。2021年7月,李某媛得知他人欲购买毒品,便纠集刘某福找到蔡某福、谢某华提供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14公斤。同年7月20日,4人经加价后以每公斤27万元的价格在蔡某福位于长汀南山镇家中贩卖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法院认为,4人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其中,李某媛系主犯,刘某福系从犯。李某媛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谢某华、蔡某福、刘某福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依法作出判决,分别判处4被告人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15年不等的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个人财产。
关键词: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非商业周刊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在本网的新闻页面或BBS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3 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4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