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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陈燕)9月7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热线了解到,目前有关部门出台的“认房不认贷”政策,针对的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未做调整,仍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即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按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等情况则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图片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这意味着,如果购房者在外地有1笔房贷记录后,再想在北京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则要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即购买普通房至少需要60%的首付比例。
不过,如果这样情况下的购房者愿意使用商业贷款买房,则可以按商业银行的首套房贷政策执行。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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