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办事群众: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降低不动产登记办理成本,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事,进一步提升办事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根据通辽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业务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3月20日起,在全市辖区范围内开展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业务服务,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通办范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通办范围为通辽市管辖区内。包括市本级(中心城区),以及科尔沁区、霍林郭勒市、奈曼旗、开鲁县、库伦旗、科左中旗、扎鲁特旗和科左后旗八个旗县市区。
二、通办事项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新购商品房买卖、存量房买卖)。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夫妻更名、更址)。
(三)预购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
(四)抵押权首次登记(一般抵押、最高额抵押)、抵押注销登记。
(五)补证登记、换证登记。
三、通办渠道
各地不动产登记大厅通办窗口受理人员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蒙速办(网址:https://zwfw.nmg.gov.cn/)受理“全市通办”登记业务。
四、通办原则
(一)属地审核原则
各地不动产登记大厅受理业务后推送至不动产归属地登记机构,不动产归属地登记机构审核人员,在约定时间内对异地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登簿,对登记结果负责。申请人可选择领取纸质或电子证书(证明),选择纸质证书(证明)的,可免费邮寄。
(二)缴税缴费原则
涉及缴税缴费的事项,通过互联网渠道,缴纳至不动产归属地的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各登记大厅安排缴税缴费引导员,指导申请人完成缴税缴费。
通辽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0日
来源 │通辽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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