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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江苏南通市区一民宅内发生命案。民警调查后锁定男子邓某某有重大嫌疑。追逃时,长江边发现了邓某某手写的遗书和驾驶证、行驶证等物品,遗书中除了对不起父母妻儿的话,邓某某提到“做了一件让任何人都无法原谅的事”。
邓某某真的跳江自尽了吗?除了遗书,现场再无其他线索,也始终没有找到邓某某的尸体。对邓某某自尽一事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只要有可疑之处就要一追到底,二十年来,南通警方始终没有放弃追凶,终于在去年7月找到新的线索,将已“漂白”身份,改名更姓的邓某某抓获。
经审讯,邓某某对当年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为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捕,伪造了畏罪自杀的假象,目前,法院已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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