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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网讯近日,田某等5位农民拿到了总计1.2万元的赔偿款。至此,宿豫区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了这起因肥料使用不当导致农作物受损的涉农纠纷。
6月21日,家住宿豫区大兴镇双茶棚社区的田某等5位农民来到镇上的市场监管办事服务大厅,情绪激动地要求投诉维权。原来,田某等5位农民一个月前在入村上门的流动商贩处购买了一批螯合金铵化肥,使用后发现水稻秧苗大片枯萎发黄,怀疑肥料存在质量问题。宿豫区市场监管局大兴分局工作人员对5人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当场受理登记并迅速展开调查。因该批肥料从流动商贩处购买,投诉人仅能提供商贩的1个手机号码,工作人员多次拨打却无法接通。工作人员通过肥料包装袋上的相关信息,成功联系到位于山东省的生产厂家,经多次沟通,厂家同意指派专人来宿处理此事。
约定好时间,工作人员联系农户和厂家代表一起到田间查看水稻受损情况,分析水稻发黄原因,并计算实际损失。经过调查发现,5位农民既未从商贩处获知化肥的用法、用量等注意事项,也未依照包装说明使用,因使用肥料过量致使水稻生长受损。基于这一情况,宿豫区市场监管局大兴分局工作人员秉着扶农助农的原则,多次组织调解,最终商家同意赔偿相应损失。7月19日,总计1.2万元的赔偿款赔付到位,5位农民均表示满意。
据了解,近年来,宿豫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农户诉求,开辟涉农纠纷优先处理“绿色通道”,已成功调解多起涉农投诉,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行动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曹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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