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布局建设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来源: 2018-02-09 14:21:13
  

1月2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科技部副部长徐南平在对《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时表示:“这是首次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题,从国家层面系统指导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重要文件,对于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发挥科技创新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关键和引领性作用,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有利于抢占世界科技、农业科技竞争的制高点。”徐南平说。

将布局不超过30家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布局建设一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探索农业创新驱动发展路径,显著提高示范区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绿色发展水平。坚持“一区一主题”,依靠科技创新,着力解决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目前,我国已有两个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分别是1997年批准成立的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2015年批准成立的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我们计划到2025年,国家布局不超过30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希望一个省能有一个示范区,但我们要求高标准、宁缺毋滥,能不能建设,哪个省先上,要看他们的工作努力和工作基础。”徐南平说,此次《意见》的出台,是面对新形势下农业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和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不足等诸多问题,从国家层面系统指导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重要文件。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将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全面提升我国农业科技园的建设水平。“我们不仅要有高水平的研发,提供源源不断技术的供给,更要做好技术推广应用的试点示范,要带着农民干,做给农民看。”徐南平表示,农业科技园是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功的实践,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是农业科技园的一种高级形态,要通过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在国家层面进行顶层设计,来理顺体制机制,为农业科技园的建设发展提供现实样板。

徐南平指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充分体现了顶层设计、基层探索和农民需求的有机融合,符合农业科技创新规律。在创新驱动发展的道路上积极探索,通过创新驱动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的轨道,取得显著成效,成为我国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区。

示范区要姓“农”、姓“科”、姓“高”

徐南平指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一定要姓“农”,要坚持聚焦“三农”主题,推进乡村振兴。同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必须要姓“科”,要通过坚持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打造创新高地。“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是农业科技园的高级发展形态,‘科技’是身份标签,‘创新’是本质特色,这一点必须要坚持,必须毫不动摇。”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必须要姓“高”。徐南平表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姓‘高’有两层含义,一是坚持‘高’标准,要探索有进有退的管理机制,不搞终身制,确保示范区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第二个‘高’是培育‘高’技术农业,必须坚持‘一区一主导产业’的要求,围绕主导产业,集聚科教资源、培育企业主体、发展科技服务、促进产业融合,着力提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绿色发展水平,培育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

据了解,作为我国第一个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杨凌示范区围绕干旱半干旱地区的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这一问题,20年来已经为我国乃至全球的干旱半干旱农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杨凌示范区20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接近400项,国家科技成果48项,在全国建设了301个推广示范点,每年推广获得的收益超过170亿元。”徐南平表示,其他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将复制杨凌“一区一主题”的模式,解决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八大任务助推农业示范区建设

据记者了解,《意见》同时部署了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的八大任务。一是培育创新主体,孵化一批研发投入大、技术水平高、综合效益好的农业创新型企业;二是做强主导产业,加大高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着力提升主导产业的技术创新水平;三是集聚科教资源,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和人才向示范区集聚;四是培训职业农民,提升农民职业技能,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五是促进融合共享,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六是推动绿色发展,发展循环生态农业,推进农业资源高效利用;七是强化信息服务,加强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全面深度融合,发展智慧农业;八是加强国际合作,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和农业“走出去”战略,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为切实保障建设任务落到实处,《意见》提出了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的四条政策措施。一是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中央财政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成果转移转化等,推动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二是创新金融扶持政策,创新信贷投放方式,鼓励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根据相关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为符合条件的示范区建设项目和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三是落实土地利用政策,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发展用地;四是优化科技管理政策,完善科技成果评价评定制度和农业科技人员报酬激励机制,将示范区列入“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推荐渠道。

此外,《意见》还从组织领导、建设流程、监测评价三方面明确了建设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保障机制。

责任编辑: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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