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对象是谁

来源: 法务网2023-08-04 15:24:50
  一、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对象是谁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有国家和集体经济组织,即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有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所以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的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是集体经济组织。

二、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的计算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的计算: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三、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主要有挂牌、拍卖以及招标等。

1.挂牌。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出让人接受竟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

2.拍卖。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发布后,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

3.招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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