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黄淑芬一审被判8个月 当庭表示将上诉

来源: 新京报2018-06-27 11:36:42
  

唐山“教科书式耍赖”事件当事人黄淑芬,因涉交通肇事罪被捕。今日(27日)上午,案件在唐山市丰润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认定黄淑芬交通肇事罪名成立,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5年10月6日,唐山男子赵勇的父亲赵香斌遭遇车祸。2016年6月8日,唐山中院一审判决肇事者黄淑芬需赔偿85万余元,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

据赵勇描述,车祸发生2年多,黄淑芬始终拒绝赔偿。赵勇将与黄淑芬一家接触的视频和音频发布至网络,引发网友关注。视频中,黄淑芬曾向赵勇表示自己宁愿坐牢,“坐牢就不用还钱”。此后,黄淑芬被称为“教科书式耍赖”。

2016年12月1日,赵香斌去世,法医随后对其进行尸检,法医病理鉴定书显示,赵香斌系因交通伤致特重型颅脑损伤,后长期处于植物人生存状态,并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其交通伤的发生、发展与交通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

因涉嫌交通肇事罪,黄淑芬于2016年12月9日被唐山警方刑事拘留。随后,经唐山市丰润区检察院批准,黄淑芬被执行逮捕。案件一审于今日上午9时30分开庭,法院一审宣判,黄淑芬交通肇事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黄淑芬当庭表示将上诉。(记者王煜)

关键词: 唐山 一审 黄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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