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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1日)起,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开始确认,到12月31日截止。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税务局网页端,修改或确认本人适用的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按照有关规定,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七项。如果信息没有变化,纳税人点击“一键带入”,即可将2025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键带入2026年;如果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则需点击进入相应专项附加扣除页面修改。
针对纳税人的常见问题,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了解答。例如,首套房的贷款还清后,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屋时,银行仍旧按照首套房贷款利率发放贷款,首套房没有享受过扣除,那么第二套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只要纳税人申报扣除过一套住房贷款利息,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统里存有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记录,那无论扣除时间长短,也无论该住房的产权归属情况,纳税人都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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