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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存量校外培训机构申请办理
办学许可证的通告
按照市教委、市科技局、市文化旅游委、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六部门联合印发的《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渝教发〔2023〕3号)要求,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重庆市内单独或联合举办,面向中小学生(含3—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均需向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设立。
结合我区实际,请涉及以上培训范围的、还未取得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存量校外培训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到永川区教委监管科(2号楼211办公室)办理办学许可证(联系电话:49855898)。如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不得再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含3—6岁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活动,否则将按照无证办学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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