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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公安局关于黔东南州雷山县银河小额贷款公司、黔东南州汇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相关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人申报登记的公告
广大人民群众:
(相关资料图)
为进一步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做好证据的全面收集工作,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我局办理黔东南州雷山县银河小额贷款公司、黔东南州汇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相关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人的申报登记公告如下:
一、申报登记对象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涉及该案未接受公安机关询问调查的所有投资人。
二、申报登记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2023年8月9日—2023年9月7日),请涉及投资到黔东南州雷山县银河小额贷款公司、黔东南州汇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投资人相互转告,逾期未向公安机关申报登记的视为主动放弃自己的相关权利,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三、申报登记地点
雷山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雷山县公安局三楼)。
四、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等有效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借条、借款合同、投资协议、收款收据、银行账号、银行流水、打款凭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联系方式
罗警官15085274987
石警官13595535122
特此公告。
雷山县公安局
2023年8月9日
来源:雷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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