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丁少革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相关资料图)
任命:
桓旭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秦蔚鸽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宋红彦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处(立案二庭)庭长;
尹晓雯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
杜军伟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祝建中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魏艳丽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郭志学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汪有才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盛华平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毅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程显博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李勇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副庭长;
彭莉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何炜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张小青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张立永、王一丁、颜亚伟、曲彤彤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梁丽萍的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祝建中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马伟明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庭长职务;
宋红彦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处(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秦蔚鸽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杜军伟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盛华平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尹晓雯、张小青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赵毅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李光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来源:平顶山发布 编辑:牛中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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