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水利部25日汛旱情通报显示,依据《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水利部8月25日11时,针对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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