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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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通告,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餐饮、销售、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食糖、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饼干、食用农产品、糖果制品、乳制品、速冻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等食品95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923批次,不合格样品27批次。
不合格产品包括,红糖(分装)(标称生产企业:河南省世禾食品有限公司)、花甲、芹菜、黄仔姜、荔枝、马铃薯淀粉(标称生产企业:福建泉州市华品实业有限公司)、水牛酸奶饮品(标称生产企业:湖南唯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使用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的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的购物凭证,购买预包装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购买散装食品应仔细查看容器外、货架或货柜等显著位置上的公示牌或标示牌,要看清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食品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标识;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购买鲜活农产品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2023年第48号).pdf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2023年第4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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