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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重庆市发布《关于调整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告》,对2021年8月1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签订的《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简称《协议》)中相关约定条款进行调整。
上述期间签署《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履行缴存义务并符合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在重庆市购买家庭(本人及配偶)首套住房或第二套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来源同花顺,以上信息为南都·湾财社AI大数据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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