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近日,我市出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办法》明确商品预售房出售需房地产开发企业单独开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监管终止前,商业银行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抽调监管账户内预售资金。此外,若企业出现未按时支付施工企业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严重拖欠等情况,除记入信用档案外,情节严重的会暂停其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网签业务及预售资金的使用业务,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关键词: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非商业周刊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在本网的新闻页面或BBS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3 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4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