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南充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压实监管主体责任,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7月7日,南部县组织召开辖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推进会,县房地产管理局、县金融工作局、县人民银行、县人民法院、驻县各商业银行以及26家在建在售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相关部门对《南充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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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商品预售资金监管是商品房预售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规范预售资金缴存和拨付行为,是确保房地产开发项目按时交房、维护广大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认识,压实责任。预售资金监管有利于保障广大购房人合法权益,确保在建项目正常运转,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预售资金的监管,必须做到依法依规联合监管到位;二要优化使用,严格管理。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程度等情况,以实施差别化监管为着力点,抓住“牛鼻子”,不断优化资金使用,加强监管力度。
会议要求,全县房地产企业要做到诚信经营,监管银行要加强预售资金监管,职能部门对房地产企业进行分类监管、按规监管。部门之间进一步加强协作,压实主体责任,共同做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营造全县房产交易市场的良好秩序,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用实际行动提升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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