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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发布通知,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有调整。
首先,2023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是这样设定:按照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超过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的要求。我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22年梧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2920元,因此设定我市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730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488元,合计不能超过4976元。相应的,2023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810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下限各为91元,合计不能低于182元。
另外,为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为企业减税降负有关政策,企业可结合自身经济效益状况,在5%—12%范围内自主调整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时通知表示,该政策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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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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