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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下午经信局会同财政局、科技局、金融办召开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绩效自评暨2023年资金分配工作专题会议。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3〕19号)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财审〔2023〕118号)文件精神,经信局在会上分解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确保绩效自评任务落实。会上各部门讨论如何使用2023年省专项资金,确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来源: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站)(来源: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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