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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经前期摸底调查、旧城区改建意愿征询、未经产权登记建筑认定、补偿方案拟定等工作完成,嘉兴学院北校区地块(一期)率先发布《房屋征收决定》,为市区2023年发布的首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
嘉兴学院北校区地块(一期)征收范围为:东至嘉兴学院北校区围墙,南至嘉兴市公安消防支队围墙,西至嘉兴市公安消防支队院落,北至双园路。征收部门为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补偿工作由新兴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
下一步,征收部门将根据《嘉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政策规定,组织开展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选定、房屋评估及协商签约等工作。
(来源:嘉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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