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报资讯】深圳城市更新项目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征求意见 工业厂房配比不低于15%

来源: 观点机构2023-05-15 16:57:49
  


(资料图)

观点网讯: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表示,城市更新项目规划含研发用房的,其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适用本规定。

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类型为办公用房、研发用房的配建比例不低于10%,为工业厂房的配建比例不低于15%。城市更新项目位于《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适用范围内的,根据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确定的开发模式,其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的比例按照以下标准确定:

权利主体为高新技术企业,自行开发的产业升级改造项目,配建类型为办公用房、研发用房的配建比例不低于8%,为工业厂房的配建比例不低于12%;

权利主体为非高新技术企业,其与高新技术企业合作开发的产业升级改造项目,配建类型为办公用房、研发用房的配建比例不低于10%,为工业厂房的配建比例不低于15%;

权利主体为非高新技术企业,自行开发的产业升级改造项目,配建类型为办公用房、研发用房的配建比例不低于20%,为工业厂房的配建比例不低于30%。

关键词:

责任编辑:sdnew003

相关新闻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非商业周刊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在本网的新闻页面或BBS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3 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4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