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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5月5日讯,据江苏省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苏州大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所调整。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昨日(5月4日)接到的通知,员工公积金缴存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不包括工业园区),目前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不超过账户余额的15倍(原为10倍)计算,但贷款额度上限不变,即个人60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90万元;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公积金余额的10倍(原为6倍)计算,贷款限额不变,即个人最高30万元,家庭最高50万元。
此外,上述工作人员表示,针对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其中至少有一个是未成年)缴存职工,在苏州大市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首次贷款额度可上浮30%。
本文源自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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