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禹州市2023年度
(相关资料图)
第四批乡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
安置方案的公告
禹征补告〔2023〕6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及用途
1#地,拟征收土地位于方岗镇昌王村、和沟村辖区内,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方岗镇昌王村四组、五组、六组,和沟村五组、六组。规划用途为工矿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地类、面积及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总面积17.8418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7.8418 公顷(耕地面积 17.8418公顷)。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政[2020]16号)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依据许政〔2016〕63号文件规定执行。
禹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禹州市2023年度
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
安置方案的公告
禹征补告〔2023〕5号
▌来源:禹州市人民政府
▌来源:禹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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