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监局、央行营管部、市规自委、市住建委今天联合发布通知,在全市推行存量住房“带押过户”模式。
即日起,个人二手住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可以自愿选择使用“带押过户”服务,
交易时不必结清前一笔贷款,可通过“带押过户”贷款业务,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登记。
(资料图片)
实现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的条件:
一是本市个人存量住房交易;
二是当前交易的房产在北京市内银行,仅允许存在一次有效抵押,不能存在被多次抵押的情况;
三是卖方未结清的贷款须是商贷,或是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部分的组合贷。
总结一句话:支持全款买房和商业贷款,就是不支持公积金。
你可能担心,这项政策影响房地产中介机构、商业银行的利益,会不会很难实施?
别急,国家替你解决后顾之忧~
对于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四部门要求其在提供经纪服务时,要主动向买卖双方介绍“带押过户”交易模式,不得强制使用“过桥贷”等增加客户交易成本。各商业银行要积极回应符合条件客户的“带押过户”需求,不得因办理“带押过户”向客户收取额外担保费或服务费。各区不动产登记大厅要一窗办理把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及抵押权设立登记业务,做到共性材料不再重复提交,实现“带押过户”一站式办理。
“带押过户”模式兼容跨行贷款、最大程度降低交易成本、大大提升了多部门协同提升交易便利度,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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