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县政府发布《莒南县隆山路(南三路至G518)南延工程用地征收土地公告》,征收两个地块:
征收土地的范围
地块1范围:北至兴隆店子村旱地,西至兴隆店子村旱地、果园,南至兴隆店子村果园,东至兴隆店子村旱地、果园。
(资料图片)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字路街道兴隆店子村。
地块2范围:北至兴隆店子村旱地,西至兴隆店子村旱地,南至兴隆店子村果园,东至兴隆店子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字路街道兴隆店子村。
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开发用途
地块1:位于十字路街道兴隆店子村,总面积3.9046公顷,其中:农用地3.7988公顷(耕地0.9252公顷)、建设用地0.1058公顷,拟用于莒南县隆山路(南三路至G518)南延工程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2:位于十字路街道兴隆店子村,总面积0.9701公顷,其中:农用地0.9701公顷(耕地0.386公顷),拟用于莒南县隆山路(南三路至G518)南延工程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17日,县政府发布《莒南征预公告〔2023〕5号》,拟征收6个地块: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1范围:北至十字路街道李家扁山村、北园村、莒南县人民政府储备用地,西至十字路街道李家扁山村地,南至十字路街道李家扁山村、北园村地,东至十字路街道北园村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字路街道李家扁山村、北园村。
地块2范围:北至十字路街道李家扁山村、北园村地,西、南、东至十字路街道李家扁山村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字路街道李家扁山村、北园村。
地块3范围:北至十字路街道吉隆花园社区(王家怪草村、石门亭村、银河居)地,西至十字路街道吉隆花园社区(王家怪草村)、莒南县人民政府储备用地,南至十字路街道吉隆花园社区(王家怪草村、石门亭村、银河居)、莒南县人民政府储备用地,东至十字路街道吉隆花园社区(银河居)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字路街道吉隆花园社区(王家怪草村、石门亭村、银河居)。
地块4范围:北、西、南、东至十字路街道吉隆花园社区(王家怪草村)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字路街道吉隆花园社区(王家怪草村)。
地块5范围:北、西、南、东至十字路街道福祥社区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字路街道福祥社区。
地块6范围:北、西至十字路街道祥龙花园社区(白龙居)地,南至十字路街道祥龙花园社区(白龙居)、莒南县人民政府储备用地,东至莒南县人民政府储备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字路街道祥龙花园社区(白龙居)。
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
地块1拟用于防护绿地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地块2拟用于北环路(天桥路-陡十路)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3拟用于北二路(西外环路-工业五路)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4拟用于西外环路(北二路-淮海路)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5拟用于G7路(西二路-西一路)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6拟用于白龙社区便民中心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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