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长安区五星街道三义村、进步村、兆丰村约61.3公顷土地征为国有,用于城市建设

来源: 人在长安2023-03-14 18:41:52
  

(兴隆街道、五星街道征收区域)


(资料图片)

· 西安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西征告·

公告西征告字〔2023〕第9号

西安高新区2022年度第十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经省人民政府陕政土批〔2023〕1号审批土地件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意将长安区五星街道三义村、进步村、兆丰村等有关村组32.8117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32.3731公顷,园地0.1406公顷、其他农用地0.298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连同上述有关村组0.5154公顷建设用地,合计33.3271公顷集体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用于城市建设。

二、本次土地征收符合《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依法完成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组织办理补偿登记、落实有关费用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有关前期工作。

三、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按有关规定做好与新《土地管理法》的衔接,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公开征地信息,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 西安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西征告·

公告西征告字〔2023〕第10号

西安高新区2022年度第十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经省人民政府陕政土批〔2023〕28号审批土地件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意将长安区五星街道兆丰村、进步村等有关村组27.7384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27.4562公顷,园地0.2584公顷,其他农用地0.023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连同上述有关村组0.2347公顷建设用地,合计27.9731公顷集体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用于城市建设。

二、本次土地征收符合《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依法完成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组织办理补偿登记、落实有关费用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有关前期工作。

三、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按有关规定做好与新《土地管理法》的衔接,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公开征地信息,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位于五星街办东北部,洨河南岸,距离区政府所在地约12公里。东有西沣路,新开产业园;西临金沙河,流水声潺潺。4个村民小组。

兆丰村,原名兆元坡,人们都习惯叫兆(读zher)坡。原名枣园坡,清嘉庆《长安县志》记为赵原坡,《咸宁长安两县续志》已记为兆元坡,南、北两村叫法相同,倾向于该村是建于枣园坡上而得名,是由枣园坡雅化而来。现名“兆丰”是高级社、公社化时所取新名,源于老名而赋予新意。

村分南、北二村,南村叫南兆元坡,现在是一、二村民小组居住地,以李姓为主,其余尚有郭、张、徐、尹、苏等姓氏。据说,徐、尹两姓居村较早,而李姓是后来之户,人丁兴旺,现在已是南村第一大户族;北村叫北兆元坡,为三、四村民小组居住地。分李、王两大家族,亦有其他姓氏若干,王姓其实分为两个家族,其一原住王家较早在此生活,来源不详;另一户王家是明末时期避难移居此村。据后代人讲,该族祖居浙江,明末时任西安知府,聘兆丰村一李姓当师爷。李自成起义时,王知府为避害,偕家逃难。先是躲到大雁塔附近的一个村庄,发现离城太近,也不安全,欲另觅躲难之地。李师爷提议不如到自己的家乡兆丰村暂居,遂拖家带口随李师爷迁此,现在此族已发展成五六十户、200余人的大家族。

东傍西沣路,西临西太路,南与跃进村接壤,北和兆丰村连界。12个村民小组,960户,近4000人,3500多亩土地。

这里先讲“姜留十八堡”,是“十堡姜村”和留八堡的合称,包含南吕堡、王家堡、赵家堡、侯家堡、杜家堡、吕家堡、晋家堡、郭家堡、袁家村、胡家寨10个村堡。“十堡姜村”一村十堡,呈南北向分布。

在东晋十六国和南北朝时期,关中原有居民十有八九迁往南方襄樊一带。与此同时迁入关中的各族人民有百万之多。北方的少数民族与当时内地汉族杂居、融合,居于逃离者的村子,被称为“戎村”或“羌村”。而当时没有南迁的汉族仍居之地,则被称为“留村”,这就是今长安区境内所有被称为“留村”或“留堡”的历史由来。

进步村包括五村。杜家堡原以杜姓人居住而名。郭家堡、吕家堡,分别为郭姓、吕姓人居住而得名,据《长安县志》记载:郭吕两姓人早在明朝初年已居住此地,原两村独立,后逐渐连在了一起,于民国20年(1931)商定改名郭吕堡。晋新堡是在晋家堡西城壕外散居的十多户杜、吕姓,后形成小村落。晋家堡在杜家堡和郭吕堡之间,是村委会所在地,20世纪50年代合作化时,谐音为“进步”,赋予政治新意。除原有五村外,在村子东北方向2公里处,还发展有一个村子,叫进步农场,为1958年为便利耕作,将一部分人迁此所形成的村庄,现在是第十二村民小组。

祖辈人相传,早在400年前(约明末清初)杜、晋、郭、吕四姓人家分别在不同时期迁住此地,逐渐形成五堡村庄。后曾先后有许、田、何、云等姓氏人家迁入,生息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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