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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多则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征收小王庄镇常砖河、小杨庄、南陈屯镇官庄子、陶庄子、王庄子5村土地共22.3382公顷(约335.07亩),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交通运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沧州市第Ⅱ区片,区片补偿标准为217.5万元/公顷,将采取货币安置方式。
补偿安置公告全文如下
来源: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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