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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济南莱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拟征收口镇街道北街村、东街村、西街村、南街村、赵家村、田庄村、冶庄村、太平村、三山村、官水河村、下水河村、枣园村、上水河村、泉头村、塔山村15个村集体土地。
拟用于学校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土地位置位于正顺路以南、澳门北路以西、吐丝口东路以北、莱城大道以东,总面积4.6273公顷。
按照标准,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为102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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