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最是“小事”显担当

来源: 新华网2018-01-03 18:02:09
  

“四好农村路”系列评论之一

这是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龙湾乡境内的通村盘山公路。新华社记者 陆波岸 摄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枝一叶总关情”,以人民心为心、质朴真挚的为民情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这一重要指示精神,将“为民造福”的根本政治担当,体现到办好群众家门口的事情上来。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也有人说,“火车一响,黄金万两”。这些通俗的说法和形象的比喻,无不表明公路对于一个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的落后地区发展经济、摆脱贫困的重要性。对那些偏远的交通落后的地区而言,落后的交通阻碍了当地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的进度,成了当地经济发展、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最突出的“短板”和“拦路虎”。建设好农村公路,就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眼睛向下,紧紧盯住群众身边的一桩桩“小事”,从群众家门口的一件件“小事”“实事”抓起、做起,出实招、动真功、见实效。

最是“小事”显担当。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党员领导干部能不能担当、敢不敢担当、有没有担当,只有看其在对待群众的一件件“小事”的态度上方能见分晓。讲担当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能空喊口号,不能嗓门大调子高,而行动慢落实少,要将担当贯穿到为民造福,为群众办“小事”、办好事、办实事的方方面面和全过程。“四好农村路”建设看似“小事”,实则是群众最关心的“大事”,更是检验党员干部是否心中有民,是否为民造福,是否忠诚担当的最好“试金石”。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身边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小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就会充满生机与活力。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我们一定要把群众的一件件“小事”当成我们最大的事,要时刻挂在嘴上,放在心里,永远秉持一颗赤诚之心,怀着“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的态度,真心诚意地把群众家门口的事情办好,让“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一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落实在做好群众身边的每一项“小事”上,让广大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责任编辑: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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