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迎来了一份新的监管性文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该文件于8月15日正式实施。该文件的发布是为了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同时保障技术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
技术安全是重中之重
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是指具有生成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能力的模型及相关技术。由于新技术带来的虚假信息、隐私泄露等风险,公众对该技术的关注度高涨。该文件明确指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承担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责任,履行网络信息安全义务。服务提供者不得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不得非法留存输入信息和使用记录,并不得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户输入信息和使用记录。
分级分类监管留足创新空间
文件明确提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实行包容审慎和分类分级监管。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特点及其在有关行业和领域的服务应用,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要完善与创新发展相适应的科学监管方式,制定相应的分类分级监管规则或者指引。
利好大模型多领域加速落地
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需要大模型支撑,目前国内已经发布了79个10亿级参数规模以上的大模型。文件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算法、框架、芯片及配套软件平台等基础技术的自主创新,利好大模型大规模商用的推进和企业级应用的有序发展。
在政策与技术的共振下,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关键词: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非商业周刊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在本网的新闻页面或BBS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3 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4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