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美受害人》:赵寻终生残疾,真人版无辜丧命,比剧更可怕!

来源: 互联网2023-08-03 09:54:40
  

终于在满屏的古偶、仙侠、甜宠、青春剧扎堆题材之外,找到近期唯一对眼睛好、涤荡心灵的新剧。

由周迅、刘奕君、林允、钟楚曦、陈数联袂主演的犯罪嫌疑剧《不完美受害人》自7月17号首播以来,引发广泛热议。


(资料图片)

近期,伴随着该剧的完结,“职场性侵”、“酒桌文化”、“职场pua”等话题甚嚣尘上。

同时,该剧也在豆瓣拿下了7.6分的好成绩,向观众交了一份不错的答卷。

虽距离同为犯罪嫌疑题材的《漫长的季节》仍有不小差距,但在《我的人间烟火》、《安乐传》等流量剧的衬托下,这成绩算得上中上乘水平。

该剧围绕由林允扮演的“赵寻”被酒后性侵展开,讲述了这个“不完美受害人”如何在正义律师“林阚”及女警“晏明”的帮助下,勇敢踏上维权路,冲破网暴、众人羞辱、工作失业、生活失序等牢笼后,以法律为准绳,为自己讨回公道的故事。

剧集播完后,大家对林允扮演的受害者“赵寻”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一派认为其又当有立,安心接受上司“成功”赠予她的88万礼物和额度50万的黑卡,在半推半就中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却又反过来告人强J。

另一派则指出受害人”赵寻“被”成功“侵犯是事实,不能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因为受害人不完美,就模糊了”成功“犯罪的事实。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观众的结论没有是非对错之分,只是立场、观点不同罢了。

在笔者自己看来,这部剧的“不完美受害人”有两位。

除了被广泛讨论的直接受害人“赵寻”以外,由周迅饰演的律师“林阚”也是不完美受害人之一。

年轻时,她被诋毁和造谣,身边的人认为她是靠出卖姿色上位,才在律所有了谁也无法撼动的一席之位。

彼时,她身处下位者的姿态,面对一系列谣言和诽谤只能忍气吞声。

若干年后,她羽翼丰满,面对和她有类似情况的“赵寻”时,在正义感和自证能力的双边夹击下,她选择了无偿为“赵寻”奔走和发声。

但是,她忽略了“赵寻”的真实处境。

眼前的“赵寻”和年轻时的她一样,怯懦,尚未练就强韧的自保能力,所以才在警察问讯过程中多次临场改变立场。

“林阚”强加在“赵寻”身上的勇气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超出了“赵寻”的真实水平。

所以,她的一腔热情和正义凛然,于受害人而言,反倒是一种枷锁。

因此,“赵寻”的爸爸才会在女儿被网暴、被羞辱是荡妇后,破罐子破摔地说:

“早知道这样,还不如让他包养了呢!”

与其说,“林阚”为女性发声,为正义和不公负隅顽抗,倒不如说她在自我救赎。

脱离案子本身,她也想向大众证明,自己是靠能力才有今天的成就,并不是靠出卖身体得来的。

在剧的结尾,“林阚”帮助受害人“赵寻”获得了法律上的胜诉。

彼时,逆光而来的女警“晏明”推开法院大门的那一刻,“林阚”向其投去欣慰的目光。

这一刻,“林阚”似乎在说:

“晏明,我靠自己获得了成功!”

也似乎在说:

“晏明,我的努力和付出没有白费,我终于打赢了赵寻这场官司!"

当然,“林阚”在打官司中的夹带私心无可厚非,毕竟,她的确是帮助受害人“赵寻”讨回了公道。

纵使她有“不完美”,也并不影响大众对这个角色的钦佩。

影视剧情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类似“赵寻”和“林阚”这样的“不完美受害人”比比皆是。

那么,他们是否也像剧中的两位女性一样,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替自己讨回了公道呢?

在讨回公道的过程中,他们又承受了哪些非议呢?

2021年7月28日,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张庄路派出所接110报警。

报警人系阿里女职员周某,她称:

自己在醉酒的状态下被人侵害。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于当日受理为刑事案件。

在派出所出警侦查此案的同时,周某在阿里内部匿名发文,称:

自己被男领导(王某文)要求陪商家(张某)喝酒,其被灌醉后遭到猥亵。

而后,该领导为她开了房间,其进出房间4次,并实施强奸。

周某向HR等反馈无果,遂前往食堂发传单维权。

另外,在阿里巴巴内网,周某本人用近8000字详细叙述了事发经过。

事情曝光后,舆论哗然。

8月7日晚,阿里巴巴对媒体回应称:

决不容忍,全力配合警方,涉嫌员工已停职接受警方调查。

那么,事情的最终走向如何?

经过半个多月的摸排和问讯,公安局于2021年8月14日通报了此事。

事情脉络如下:

1、2021年7月27日阿里集团一行4人宴请济南华联超市4人,合计8人,6男2女。

2、案件中,对受害人周某实施强制猥亵的有2人,其中1名是阿里的领导王某文(上图绿圈中男子),另一名是下图中的男子张某。

据悉,张某并非此次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而是被济南华联超市方喊来陪酒的。

3、7月27日21时29分,宴请期间,张某趁着周某醉酒呕吐,在其返回包间途中对其实施强制猥亵,22时宴请结束。

按照时间推算,张某对周某实施了31分钟的强制猥亵。

4、7月27日 22时51分,阿里集团王某文与济南华联超市陈某丽(女)将醉酒的周某送回房间休息,并于22时58分离开。

5、7月27 23时23分,王某文打车返回酒店的途中取消订单,进入周某房间对其实施了强制猥亵,后购买避孕套。

23时43分,王某文离开周某房间,且离开时避孕套未送达。

即王某文对周某实施了20分钟的强制猥亵。

次日,避孕套送达周某下榻的酒店,王某文前往取之并丢弃。

6、7月28日 0 时13分至7月28日0时26分,王某文先后两次进入周某房间,一次是确认其安全,一次是拿遗漏在周某房间的雨伞,并无不轨行为。

7、7月28日7时14分,周某与张某联系,并告知其房间号码。

7时59分,张某携带避孕套入内并对其实施了强制猥亵。

9时35分,张某离开并带走了周某内裤,未开封避孕套则遗留在周某房间内。

即张某第二次对周某实施了96分钟的强制猥亵。

案件侦破后,同年9月6日,公安局通报:

王某文治安拘留15日

次年即2022年6月22日,法院判决:

张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张某则认为他和周某是你情我愿,人家电话叫自己来酒店的,不算猥亵。

于是,张某提出了上诉。

9月2日,上诉被驳回,维持一审原判。

至此,案件告一段落。

但是,3个已婚家庭均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同时,该案件争议的点也很多。

其中,最大的争议莫过于受害人周某主动打电话叫张某前往酒店房间的意图及周某和张某的真实关系。

对此,网友们认为:

以己度人,自己醒酒‬期间‬,第一时间求助的应该是同性或者是自己的另一半,而非甲方的异性张某。

有没有一种可能,周某和张某可能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周某想要上位,于是对王某有了想法。(假设,非侦查结果)

不过,一切已经尘埃落定,围观者最终还是要以公检法机关的通报及批示为准。

在这起案件中,受害人周某就是典型的“非完美受害人”。

因为周某存在倒戈的情况,她最先开始指控的是和自己一起出差的阿里高管王某文,而非张某。

于是,大家严苛地审视受害女性周某,津津乐道于她的出尔反尔。

另一方面,自事发以来,王某文的妻子和张某的妻子均在社交平台坚称丈夫被冤枉,认为是周某捏造事实,两头勾引。

正所谓,三人成虎,表面来看,周某取得了法律层面的胜诉。

实际上,她的职业生涯、家庭及和丈夫之间的关系,才是她今后将要跨越的“大山”。

据悉,二审结束后,周某在社交平台上发文称:

“求助司法和公司,却落得和家人一起被逼到自杀、被公司辞退、被对方家属侮辱谩骂......"

纵观“阿里女职员被强制猥亵一案”,我们发现:

周某的确是“不完美受害人”,但是,在性侵犯的大是大非面前:

张某的两次强制猥亵行为的确是违背了妇女的意愿,所以,犯罪人张某理应受到法律制裁。

这种制裁不以周某本身的“不完美”而改变。

无独有偶,吴某凡的案件中,受害人之一的都某同样如此。

2021年7月14日,北京朝阳警方接到吴某凡母亲吴某报警,称遭到都某竹敲诈勒索。

当时,警方依法进行了受理和调查,工作中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迢(男,23岁),并于2021年7月18日在江苏省南通市将该人抓获。

刘某迢被抓获后,对其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2021年6月,仅有初中文化的23岁男子刘某迢看到都某竹和吴某凡的网络信息后,一人分饰三角,先后向都某竹、吴某凡工作室及吴某凡方进行诈骗。

与此同时,吴某凡强J、聚众淫乱等罪行被拔出萝卜带出泥给爆了出来。

至此,受害人之一的都某某竹也曝光于众目睽睽之下。

根据警方的调查,2020年12月,吴某凡经纪人以挑选MV女主角面试为由,约都某竹到吴某凡家中参加聚会,都某竹酒后在吴某凡家中留宿,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随后,吴某凡给都美竹转账3万余元用于网络购物。

此后二人保持微信联系直至2021年4月。

伴随着吴某凡不回其微信、甚至删除其微信后,都某竹心生一计,决定伙同好友刘某文在网上公开与吴某凡的交往过程,以此来提升网络知名度。

而后,31岁的网络写手徐某寻利而来,先后撰写了“决战”等10余篇微博文案帮助都某竹炒作。

尽管徐某文案中的内容与事实有出入,但是,都某竹仍抱着炒作的心态,将其转发到自己的微博上。

借助与吴某凡交往的热度,都某竹个人微博涨粉至400多万。

纵观以上种种,都某竹的初心并不是以法律为准绳,为自己讨回公道,而是趋利避害,希望蹭吴某凡的热度,借光吴某凡的流量,达到提升自己知名度的目的。

从这个角度来讲,都某竹是典型的“不完美受害人”。

但是,她被网暴、被诈骗是事实,经由她的发酵,吴某凡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避免更多人受害也是事实。

谁也无法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抹杀她在这一犯罪事实中的勇敢发声。

毕竟,人无完人,受害者可以不完美,但是施害者一定有罪。

至于后来,都某竹状告晴日心身公司在微信公众号擅用其肖像2张,获赔2000元之事,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

可以评论其“白眼狼”,也可以评论其维权意识强。

客观来讲,像吴某竹这样,作为一个动机不纯的“不完美受害人”,卷入臭名昭著的案件中,还能时不时出现在公众视野的,并不多见。

大部分人则是“夹着尾巴”做人,在接受目光洗礼的过程中,咬牙前行。

有的甚至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镜头拉回至19年前。

2004年3月16日,办案民警在三亚某处河边发现了全国通缉犯马加爵的踪迹。

彼时,马加爵正坐在地上,手里拿着一个破馒头在啃,又从垃圾中捡起一块红薯饼慢慢啃了一口,放进了塑料袋里包起来,然后装进了上衣口袋。

他的脸黑乎乎的,看不出什么表情,穿着一沈藏青色的衣服,也很脏,蓬头垢面的,像个疯子一样。

而后,他被民警带走并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消息刊出后,全国沸腾。

一时间,“感谢同学不杀之恩”广为流传。

据悉,被马加爵杀害的4人均为其同学,且全部来自贫困家庭。

其中,被害人之一的邵瑞杰为马加爵在云大关系最好的朋友。

案发前几天的某一天,马加爵和邵瑞杰等几个同学在宿舍打牌。

邵瑞杰怀疑马加爵出牌作弊,两人发生了争执。

其间,邵瑞杰说:

“没想到连打牌你都玩假,你为人太差了,难怪龚博过生日都不请你……”

此话一出,本就孤僻、敏感、不善社交的马加爵杀心顿起。

而后,他以石工锤为凶器,在云大宿舍里,3日内先后锤杀了包括好友邵瑞杰在内的4位同学。

一时间,关于其杀人动机众说纷纭。

有人说其家庭贫困,长期被同学欺负,导致内心自卑,最终以杀人来泄愤。

也有人说其好友邵瑞杰在打牌时嘲笑了其人品,这才导致惨剧的发生。

其实,除了这些原因之外,还有一个杀人动机,李玫瑾教授曾经提到过:马加爵在校外的多次性行为被邵瑞杰当众揭发了出来。

而这个校外是指红灯区。

单纯因为贫穷被看不起,被嘲笑是一方面,内心最脆弱的,只告诉了好友邵瑞杰的私密事被其无情抖落出来,这无形之中加剧了他杀人灭口的犯罪行为。

看着校园里的情侣们牵手漫步在夕阳下,或者一路打情骂俏从他面前跑过,他自然是羡慕的。

然而现实却是,自己有需要的时候,只能去校外的红灯区发泄。

这于身处象牙塔的他而言,自然是丢人又难以启齿的。

本以为自己告诉了好友邵瑞杰,对方会替自己保密。

未曾想,对方在一气之下竟然当着众人的面将他的难以启齿和盘托出。

俗话说:打人不打脸,讲人不揭短。

从品行层面来讲,受害人邵瑞杰是“不完美”的。

但是,无论他品行如何,道德如何,马加爵都不能残害其生命,剥夺其生命权。

还是那句话,受害人可以不完美,但是施害者一定有罪,也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电视剧《不完美受害人》的结尾,“不完美受害人”赵寻在多方的帮助下,为自己讨回了公道,但是,她的腿也落下了终身残疾。

在寻求正义、制裁犯罪人“成功”的路上,她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在现实中,“不完美受害人”,轻则被网暴,被谩骂,重则因此丧生。

如此种种,也给我们围观者敲响了警钟:

作为围观者,一定要站在证据的这一端,站在法律的这一端,站在事实的这一端,不偏信,不偏听,不造谣,不传谣,如此,才能真正清朗网络空间,助力那些被侵害、被伤害的人早日讨回公道,尽早走出困境和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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