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两名博士研究生拟被退学一事引发关注。
这两则公告均于2019年6月发布在学院官网上,《关于拟予马某某退学处理意见》指出,清华大学拟对您作出予以退学处理,由于难于联系到您,无法直接送达本通知,特予公告送达。
公告内容如下:马某某,男,马克思主义学院17级博士研究生,根据《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获批准,连续两周及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研究活动的,拟予以马某某同学退学处理。
公告称,马某某对此处理意见如有异议,可以在拟处理意见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辩或者进行口头陈述和申辩。
《关于拟予许某某退学处理意见》显示,许某某为马克思主义学院13级博士研究生,同样系“无法直接送达本通知”,特予公告送达。
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拟对许某某予以退学处理的根据是,《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指出,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获得批准,逾期两周未注册的,将予以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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