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汝州市城市管理局对未经审批擅自投放的一家共享单车企业开出万元罚单,这是汝州市第一起共享单车企业被从重处罚案件,也是汝州市城市管理局对共享单车平台开出的首张万元罚单。
今年3月中旬,汝州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当事方上海市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共享单车违规投放在汝州市朝阳路、广成路、丹阳路等多条主次干道人行道上,车辆颜色为蓝色和白色,车身上有“哈啰出行Hellobike”字样。
汝州市城市管理局多次责令当事方停止其擅自投放的违法行为,但当事方拒不改正,执法人员遂陆续查扣201辆车占用人行道、盲道的哈啰单车。
5月27日,汝州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一大队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对当事方处以12000元罚款。面对违法事实,该企业作出书面保证,未经有关部门审批许可,不再擅自投放。(记者 张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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