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缺陷产品管理技术中心网站消息,日前,江苏高新金狮车业有限公司向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12月5日召回2012年1月至2016年7月生产的金狮牌(TDR038Z-471)电动自行车,受影响的产品数量为400辆。
本次召回所涉及的电动自行车,存在以下缺陷:1、最高车速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当电动自行车快速行驶时,如发生突发状况,骑行者没有充分反应时间,容易造成车辆失控,造成骑行车或交通参与者的人身伤害;2、制动性能项的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骑行者如发生紧急情况制动时,因为制动距离长,造成人员受伤;3、动力电路缺失短路保险装置。如发生导线破损或电负荷过大时,电动自行车电器线路会产生异常电流,无短路保险装置会使局部导线积聚大量热能,从而引起产品自燃。
江苏高新金狮车业有限公司将在经销商门店的店堂发布召回信息。请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召回范围内的产品,并与经销商联系免费维修事宜。消费者因本次召回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江苏高新金狮车业有限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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