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

来源: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2017-12-28 14:15:45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8日讯(记者韩秉志)民政部28日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各地民政部门在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节。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受灾群众过冬生活安排工作,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科学制定救助方案,明确救助项目和标准,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面临的困难。

通知强调,各地要及时足额将中央和地方各级安排的冬春救灾资金抓紧发放到位,特别要关注交通不便、边远和偏僻地区受灾群众的救助,对于冬春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受灾群众,及时纳入相关社会救助制度安排。

通知要求,全力推进灾区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抓紧施工,力争春节前完成重建任务;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地方,要通过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棉帐篷等多种方式,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等可能引发灾害的天气过程,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会商研判,及时将预报预警信息发送到可能受影响的地区,力争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同时,发生重大灾情时,各地要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配合有关部门提前转移处于危房、危险地带、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可能受到灾害影响威胁的群众,迅速启用避灾场所,安排下拨救灾资金物资,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并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责任编辑: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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