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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电 (郑江洛)记者从厦门市防控办获悉,27日起,厦门市进一步优化新冠病毒感染者解除隔离的标准。
据悉,感染者如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可结束隔离,恢复正常生活和返岗。
条件一、隔离满5天(自出现症状或核酸、抗原检测结果阳性之日起计),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且抗原检测结果阴性的。
条件二、隔离满7天(自出现症状或核酸、抗原检测结果阳性之日起计),且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的。
条件三、如隔离第7天仍有发热等症状,继续隔离,待满足第(二)条后解除。
此外,特殊行业、特殊岗位人员解除隔离和返岗要求,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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