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3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靳绥东受贿一案。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靳绥东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9年至2018年,被告人靳绥东利用担任河南省安阳市副市长、市长,中共安阳市委书记,河南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提高项目容积率、亲属安排工作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34.375243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靳绥东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靳绥东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靳绥东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70余人旁听了庭审。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您在鲁商网发表的言论,我们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非商业周刊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在本网的新闻页面或BBS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3 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4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