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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发言人今日(22日)表示,保安局局长已根据《入境条例》(第115章)第6A条订立《入境(预先通报乘客资料)规例》,为香港推行预先通报乘客资料系统提供法律依据。《规例》星期五(24日)刊登宪报。
发言人表示,为使香港作为国际航空枢纽能符合国际民航组织的要求和建议,以及协助入境处加强其入境检查和执法能力,从而阻截包括潜在的免遣返申请人等不受欢迎人士乘坐来港航班,需要在香港推行预报系统和透过规例赋予其法律效力。入境处的预报系统现时正在开发阶段,并预计于2024年第三季度分阶段推行。除了关于罪行、罚则及免责辩护的部分外,《规例》计划于2024年第三季度随着推行预报系统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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