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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宿州市将于4月1日起实施两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势,适度放宽贷款政策,帮助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
新政策明确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单方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另外,实施“组合贷款”政策,即允许同一处房产既可作为商业贷款抵押物,也可作为公积金贷款抵押物。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将于4月1日起执行,暂定执行期限为一年,后续将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和个贷率运行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记者 徐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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