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即时:鹰潭市区这块地被征收,补偿标准公布!

来源: 鹰潭身边事2023-03-22 12:57:23
  

关于鹰潭市2022年度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信江新区地块)征收土地公告鹰信征地公告(2023)1号


(相关资料图)

鹰潭市2022年度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信江新区地块),于2022年11月7日经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征收我区土地2.1876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赣自然资征[2022]256号。

二、征地用途: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医疗卫生、公园绿地等。

三、征地位置:地块一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地块二为公园绿地用地,位于龙虎山北大道以西,存思路以北范围。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四、被征地权属单位:本次征收土地涉及江北街道周塘村委会瑶山周家组一个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征地面积:本次征地总面积2.1876公顷,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如下:

六、征地补偿标准和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和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城市规划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鹰府字[2020]31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土地补偿如下:

1、水田:1.2964公顷,补偿标准805500元/公顷,补偿金额 104.4250万元;

2、旱地:0.0117公顷,补偿标准805500 元/公顷,补偿金额 0.9424 万元;

3、林地:0.5069公顷,补偿标准322500 元/公顷,补偿金额16.3475万元;

4、沟渠:0.082公顷,补偿标准322500元/公顷,补偿金额 2.6445万元;

5、农村道路:0.0246公顷,补偿标准322500元/公顷,补偿金额 0.7934万元;

6、田坎:0.0807公顷,补偿标准322500元/公顷,补偿金额 2.6026万元;

7、裸岩石砾地:0.1853公顷,补偿标准243000元/公顷,补偿金额4.5028万元。

合计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贰仟伍佰捌拾贰元整 (小写:¥132.2582万元)。

七、安置政策:采取货币、留用地、社保等安置方式。其中社保安置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12号)《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办发〔2018〕48号)等有关政策执行;留用地安置按照《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城市规划区农村集体留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鹰府发〔2013〕16号)精神执行。

八、公告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23年3月13日至 2023 年3月31日(注:告知期限为15个工作日)

九、补偿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其他土地权利人应持土地权属证书、征收土地协议等证明材料到鹰潭市信江新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设置的登记点办理补偿兑现手续,按照补偿协议约定时间交付土地。

十、其他

被征收人对《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鹰潭市2022年度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赣自然资征【2022】156号)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况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登记单位:鹰潭市信江新区自然资源管理办公室登记地点:鹰潭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大楼509室

联系人员:姜志华 严富生联系电话:0701-6311551

鹰潭市信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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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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