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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发布高新区稼轩西路排水渠项目建设征地补偿方案:
为保障水渠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果元村、蒋家村、十东村、时家庄村、宋家庄村、胥家村卢家寨村部分土地。
按照标准,征收土地位于1-2级片区,补偿标准为127.5万/公顷,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102万/公顷。
土地位于Ⅲ-1级片区,补偿标准为204万/公顷,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163.2万/公顷。
关键词: 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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