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读:丽水市接续施行租房提取阶段性支持政策公布

来源: 丽水发布2023-01-27 08:36:38
  


(资料图)

丽水市接续施行租房提取

阶段性支持政策

为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租房提取力度,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加快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助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出台《关于接续施行租房提取阶段性支持政策意见的通知》。

通知明确将原2022年12月31日到期的租房提取阶段性支持政策予以接续,自2023年1月1日起常态化施行。据此,职工租住市场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月提取限额为1500元/人,可按月按需提取,提取金额为实际间隔期间的总额,但不得超过12个月的总额。

文章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责任编辑:孙蓓蓓 编辑:柳梦莹

关键词: 支持政策 住房公积金 丽水市(中国)

责任编辑:sdnew003

相关新闻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非商业周刊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在本网的新闻页面或BBS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3 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4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