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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群人,因为子女、家庭,选择“漂”在异乡。而许多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政策又与户籍挂钩,让很多“漂”在异乡的人心难“泊”。如何让漂泊的心安定下来?从今年起,我市放宽父母投靠在津子女落户政策。刚刚过去的周末,居住在滨海新区、随儿子在津生活多年的王大爷及其老伴儿,受益新政策,成为天津新市民。自此,他们再也不用为了户口问题两地奔波了。
今年82岁的王大爷,之前户口在新疆,虽然随儿子在津居住多年,但新疆老家还有三个子女,不符合来津落户要求。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放宽父母投靠在津子女落户政策,外省市户籍公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或已办理退休手续,来津居住满6个月,其成年子女为我市常住户口,在津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准予在津落户。此次调整全面取消了外地无子女的限制,对于王大爷一家来说,曾经不可跨越的鸿沟变成了坦途,于是,在得知新政策后,他们迫不及待地向公安机关申请了户口迁入。
1月11日一早,王大爷跟随儿子来到滨海新区公安局胡家园派出所,递交办理户口所需的证件材料。为了将“热乎乎”的户口簿尽快交到王大爷手中,在农历腊月二十三小年这一天,社区民警放弃休息来到王大爷家中。看到崭新的户口簿,王大爷紧紧握住民警的手连连道谢。从“编外市民”成为“准市民”,王大爷说:“我的心不再漂泊,今天可真是幸福来敲门了!”
(记者 韩雯)
关键词: 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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