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印大使馆:在印或赴印中国公民六点特别提醒

来源: 人民网-国际频道2017-12-28 15:07:48
  

据中国驻印度大使馆网站消息, 近期,接连发生多起中国公民因涉嫌违反印度当地法律被印执法部门拘留、罚款或调查、起诉,甚至被判刑案件。为此,中国驻印度使馆特提示在印或拟赴印的中国公民须严格遵守印方如下相关法律法规:

一、不携带或替人捎带印海关明文禁止或管制的黄金、外币或等值支票,如需携带个人使用的、在印海关限定数量内的黄金、外币或等值支票出入印各边境口岸,应按规定事先向印海关申报;

二、在印境内不购买、不持有或携带、邮寄红木、象牙、犀牛角等违禁品;

三、印度签证有效期与停留期相同,应注意检查签证有效期限,避免签证逾期在印非法滞留;

四、不在印非法务工,并不从事与赴印签证目的不相符的任何活动;

五、不得持涂改的机票行程单进入印机场送亲友或客人;

六、不得未经印官方许可擅自赴印限制外国人进入的区域。

如违反上述规定,轻则被罚款,重则被判刑。中国驻印度使领馆还特此提示当事人,如遇印方执法,要予以积极配合,并在第一时间要求聘请律师积极应诉,争取有利的裁决或判决。同时,请将相关案情及时联系报告中国驻印度使领馆。中国驻印度使领馆可依法维护涉案中国公民的人身安全与中资企业或法人在印正当合法权益,确保当事人获得公平待遇,但不能纵容或袒护涉案当事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印度报警电话:0091-100。

中国驻印度使馆领事保护电话:0091-9810597886。

驻加尔各答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91-9163390711。

驻孟买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91-9769581336。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责任编辑:sdnew003
我要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昵称: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您在鲁商网发表的言论,我们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非泗水网络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在本网的新闻页面或BBS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3 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4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

泗水网络电视台广告服务中心

广告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