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误把黑熊当狗养 3年后把它养到80公斤

来源: 中国新闻网2018-03-13 13:40:01
  

图为黑熊被没收。 钟欣 摄

图为黑熊被没收。 钟欣 摄

中新网昆明3月12日电 (杨红英 周海龙)云南丽江一村民在山里救了一只“小狗”,精心喂养,不曾想“小狗”长大后,却被认出是一头黑熊。近日,这头黑熊被移交给丽江市林业局。

图为涉事黑熊。 钟欣 摄

图为涉事黑熊。 钟欣 摄

丽江市永胜县森林公安局通报称,2018年2月23日08时,一网民在丽江警方微信公众平台反映,有人在朋友圈发布饲养黑熊信息及照片,疑似圈养黑熊。永胜县森林公安局接到这一信息后立即组织民警前往现场调查。

经调查,2015年4月的某天早上,期纳镇半坪村委会下云村村民杨某某与同村村民共三人到后山去找蘑菇,在途径期纳镇街西村委会老娲箐时发现一只貌似小狗的动物,杨某某便将其带回家中喂养。待“小狗”逐渐长大后,杨某某才知道原来是头黑熊。

经森林公安鉴定,该熊为亚洲黑熊,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现体重约达80公斤。杨某某在无驯养许可证的情况下驯养野生黑熊,已涉嫌无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鉴于杨某某对熊没有伤害行为,在民警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且表示愿意将熊移交给相关部门。公安机关根据《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22条第4款规定,对杨某某给予没收所饲养的野生亚洲黑熊的处罚。

3月6日,永胜县森林公安局将黑熊移交给丽江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目前,该黑熊暂时被寄养在玉龙县鸣音乡的野生动物养殖基地。

责任编辑:sdnew003
我要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昵称: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您在鲁商网发表的言论,我们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非商业周刊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在本网的新闻页面或BBS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3 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4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