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违建房交2万罚款后就没人管?律师:岂能一罚了之

来源: 大河报2018-09-03 08:54:25
  

近日,多名市民向大河报反映,位于郑州市未来路与福元路交叉口东北角一处药店部分扩建工程是违章建筑,从建好至今,依然在正常开业运营,而该药店离金水区未来路办事处直线距离只有百余米,8月31日大河报对此进行了报道,引发大量读者热议。有市民表示,未来路办事处作为属地管理单位,眼看着这处违建一点点盖起来,属于典型的不作为。而且,违建房如果交了罚款后就没人管了,岂不是变相纵容其他人也去搭盖违建房?

疑问:办事处是否巡查制止过这处违建?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日常巡查,依法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该条例还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本辖区内的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城乡规划的,应当及时制止,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那么,金水区未来路办事处是否第一时间对该违建进行了巡查和制止呢?根据“郑州市政务服务网”上显示的信息,未来路办事处分管查违办的副主任是岳郑华,但是记者致电他,他说他已不再分管该项工作,并让记者联系未来路办事处办公室。

而未来路办事处办公室工作人员又让记者联系该办事处文宣办的负责人杨某,但在正常上班时间,记者多次致电文宣办,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8月31日,涉事药店法人兼董事长郭先生介绍,该药店的主体不是违建,手续各种证件齐全,药店的部分门头扩建工程系违建,但事先已征得产权方的同意,且2015年已交了罚款。郭先生提供的一张2015年4月23日“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及罚没收入专用票据”复印件显示,河南中汇酒店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罚款21789元,后面盖有郑州市财政局的专用章。

而郑州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之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经检查,该二层钢架结构房屋的建筑面积为265平方米,未经批准即擅自建设,因此,执法人员依法向该违章建筑的所有方——河南中汇酒店服务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郑州市城乡规划局违法建设专题业务会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处罚,对方也已经缴纳完罚款。

规定:违建不能仅处罚而不监督改正

据了解,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规定,对违法建设行为处以罚款时,应当在行为改正或依法强制拆除、没收实物、没收违法收入后实施,不得仅处罚款而不监督改正或强制拆除、没收。

对此,河南舒展律师事务所黄锐律师接受大河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黄律师说,此条规定给出了罚款改正、拆除和没收三种处罚选项,但具体采用何种处罚措施的规定比较原则,郑州市城乡规划局监察大队对违法建筑物本身和二层钢架结构房屋均采用罚款的方式处理,针对市民的质疑,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应当对该违法建筑如何符合“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标准进行分析,罚款后的三四年中对采取了何种改正方法,是否已经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进行通报,对人民群众做好执法解释工作。(记者 吕高见)

关键词: 郑州 律师 房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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